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任命李桂龙同志担任东宁市 人民政府督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黑龙江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厅字〔2020〕31号)要求,深化教育督导机制改革,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李桂龙同志担任东宁市人民政府督学。
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来 源:东宁市政府办
撰稿人:周新颖
校 对:姜颜
一 审:周新颖
二 审:吴艳江
三 审: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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