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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11-28 10:06 来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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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1128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1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28——12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3668060(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编:157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宁市佳玲菌包厂建设项目

东宁市老黑山镇太平沟村

东宁市佳玲菌包厂

牡丹江智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400m2,总建筑面积为1213m2 本项目为新增1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备4t/h生物质蒸汽锅炉),预计年加工菌包800万袋。

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人员为10人,施工期202511~12月,施工时间约30天。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建筑工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设备包装、运输车辆噪声和设备安装产生的施工噪声和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气建筑施工扬尘等。

一、环境空气

为控制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气和建筑施工扬尘扬尘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采取以下施工污染控制对策:

1)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

2)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通过加强施工制,本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而且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随着结束,因此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清洗污水等);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建筑用水、工具冲洗水、地面冲洗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避免施工废水直接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水体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三、声环境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产生施工噪声源强一般在70dBA~105dBA)之间。

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减缓措施: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

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文明施工。

⑤施工车辆在作业区内禁止鸣笛,限速行驶。

综上所述,施工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相应降噪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所规定的噪声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设备外包装

根据建设单位施工设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约0.2t。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渗漏处理。建筑垃圾和设备外包装等集中堆放,随施工期结束施工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在落实以上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来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宋静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刘鑫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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