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牡丹江人社 2025-2-27 13:50 发表于黑龙江
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30日,时间截至2025年 3月 27 日止。若下列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东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建国路85号;投诉电话:0453-3670775 。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东宁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三标段 |
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
牡丹江市德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东宁市 |
2 |
东宁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 |
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
黑龙江泰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东宁市 |
3 |
东宁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 |
东宁市老黑山镇中心学校 |
黑龙江省水利四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东宁市 |
4 |
东宁市老旧校舍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
东宁市教育局 |
黑龙江省昊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宁市分公司 |
东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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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3年东宁市水利救灾应急水毁修复项目(一期) |
东宁市水务局 |
哈尔滨市金瑞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东宁第一分公司 |
东宁市老黑山镇 |
7 |
牡丹江市东宁市老黑山河上碱下碱沟(碱厂沟)山洪治理项目 |
东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队 |
黑龙江溢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东宁分公司 |
东宁市老黑山镇 |
8 |
东宁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
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
牡丹江市国雨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东宁市分公司 |
东宁市 |
9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北河沿至下水磨段A2标段 |
东宁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
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东宁市 |
10 |
东宁市2023年农村公路第二批水毁恢复重建项目A4标段 |
东宁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
黑龙江省华通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
东宁市河南村 |
牡丹江市人社局郑重提醒:凡承建的工程项目已完工验收合格,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请及时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以免影响企业资金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