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四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森工集团所属23个林业局中有16个林业局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山河屯、兴隆等13个林业局依托市政管网排放生活污水,苇河、方正和亚布力等3个林业局每日12000吨左右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目标:绥阳林业局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1.绥阳林业局局址生活污水接入属地市政管网,依托属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加强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2020年7月绥阳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2020年12月末完工,2021年7月正式商业运营。自绥阳镇污水处理厂投产以来,绥阳镇城区及绥阳林业局污水由市政管网输送到绥阳镇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排放,为绥阳镇碧水青山长足发展做出贡献。
2.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开展执法检查,并将企业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五、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11日
六、受理部门:东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3668194
八、受理地址:东宁市三江路东宁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
形式向东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四十七项问题整改公示
东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