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东宁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公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印发)
(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三)《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二、公开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1、 东宁市政府门户网-东宁镇。
2、“奋进东宁镇”微信公众号。
四、政府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1、政府工作概况,工作理念及愿景目标;
2、政府办事指南;
3、镇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其他需要公开的政策、报告等。
五、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某种或几种公开载体查阅有关东宁镇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东宁市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东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网址:https://www.dongning.gov.cn/index.php/forms-post?mid=37)。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东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河北新区兴盛街1号东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157299)。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东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河北新区兴盛街1号东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六、公开范围
公开的政务信息除内部管理信息在本单位公开外,其余政务信息均向社会公开。
七、下列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但是,经权力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机构名称:东宁镇人民政府
2、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河北新区兴盛街1号东宁镇人民政府
3、邮政编码:157299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5、联系电话:0453-3788013
6、电子邮箱:dnzzf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