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市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公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二、公开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广播、公告、通告、通知、启示、答复等形式公开;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某种或几种公开载体查阅有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请按照《东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规定。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直接答复或转相关单位提供所需的政府信息。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东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ongning.gov.cn/,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将申请书邮寄至东宁市三岔口镇互市贸易区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邮编157299。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址:三岔口镇互市贸易区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10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五、公开范围

公开的政府信息除内部管理信息在本单位公开外,其余政府信息均向社会公开。

六、下列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3.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机构名称: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办公地址:三岔口镇互市贸易区

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办公电话:0453-570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