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中医医疗科研机构资源配置,指导本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药物基本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实施国家药典。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执行中西医并重方针,参与拟定全市重大中医药项目和民族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市中药产业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19年末,东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编制数37人,年末实有27人,离退休90人;(汇总报表范围编制数829人,年末实有670人,离退休423人)。下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审计股、医政和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综合执法监督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中医股(科技教育股)、基层卫生和妇幼股、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管理股、规划统计和宣传信息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综合股6人: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督办、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史志编撰、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中医医疗、科研机构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专项建设、机构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大型医用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申请分配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规划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组织专家对大型医疗设备采购进行论证。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议。
(2)医政医管和行政审批股(科教股)3人: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贯彻实施。承担推进全市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纠纷综合管理。负责对外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市内药品生产、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实施国家药典。负责市本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拟订贯彻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医学科研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管理全市重点医学、卫生健康专业人才梯队建设,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工作。
(3)疾病预防控制股(食品安全股、健康宣传股、爱卫办)3人: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对全市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指导,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承担健康龙江、健康牡丹江、健康东宁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依法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4)基层卫生健康和妇幼健康股(老龄健康股)3人: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备案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5)中医股(卫生应急及安全生产办公室)1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工作,管理有关国家、省级和市级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协调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等。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6)法规监督股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信息化)5人:拟订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组织拟定地方性卫生健康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卫生健康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人口基础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9年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东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宁市卫生监督所、东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东宁市中医医院、东宁市妇幼保健院、东宁市结核病防治所、东宁市牙病防治所、东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宁市东宁镇卫生院、东宁市绥阳镇卫生院、东宁市老黑山镇中心乡卫生院、东宁市道河镇卫生院、东宁市三岔口镇中心乡卫生院、东宁市大肚川镇卫生院、东宁市道河镇金厂卫生院。
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东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10 |
东宁市老黑山镇中心乡卫生院 |
2 |
东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
11 |
东宁市东宁镇卫生院 |
3 |
东宁市中医医院 |
12 |
东宁市大肚川镇卫生院 |
4 |
东宁市妇幼保健院 |
13 |
东宁市道河镇卫生院 |
5 |
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4 |
东宁市道河镇第二卫生院 |
6 |
东宁市牙病防治所 |
15 |
东宁市绥阳镇卫生院 |
7 |
东宁市卫生监督所 |
16 |
东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 |
东宁市结核病防治所 |
17 |
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东宁市三岔口镇中心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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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2,11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60万元,事业收入13,541.05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5.7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77.3万元。本年支出21,37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6.89万元,项目支出9,046.5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21.57万元。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8年相比,减少7,719.65万元,减少1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942.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124.28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补发工资。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20.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11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1.9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12.61万元。其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5.21万元,占比为14.6%;卫生健康支出占6,188.99万元,占比为83.4%;住房保障支出133.45万元,占比为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万元,占比为0.2%。
(1)社会保证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2)社会保证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6.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3)社会保证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5.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4)卫生健康(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2.61万元,支出决算为25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5)卫生健康(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6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设备支出增加。
(7)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413.98万元,支出决算为57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工资。
(8)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为10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设中医院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工程。
(9)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0)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1)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97.53万元,支出决算为66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调整。
(12)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1,25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调整。
(13)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38.29万元,支出决算为71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增加。
(1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56.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1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43.36万元,支出决算为40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35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调整。
(1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调整。
(19)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67.2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人员调整工资。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自然灾害救助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9.6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5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9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原因为缩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91万元,完成预算的7.1%。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7万元,比2018年增加0.04万元,原因为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增加0.04万元,原因为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2批次,21人次,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原因为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6万元,比2018 年减少17.79万元,降低43.7%。主要原因是:缩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6.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3%。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43,684.8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6,137.1平方米,业务用房17,301.02平方米,其他用房246.72平方米。共有车辆23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台、其他用车7辆(救护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2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16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2019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指省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八、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公共卫生支出: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